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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章 字写的不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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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不是带着眼镜,就是穿着白衬衫,外面套个格子小衫。

乐薇扫过去,只觉得格子小衫难道是当前京城年轻人的流行吗,这屋里就三四个人都穿着,前些天跟着柳台城去看家具的时候,也总是碰到。

如果是流行……她,呃,也什么都不能做。

她来京城是上学来的,不是搞服装买卖!

只不过看人先看衣服已经刻入乐薇的骨髓,看衣服就想到有没有市场销量好不好也是在她的DNA里存在的习惯!

柳台城他们诗社的社长就是顾文松,乐薇还是第一次参加诗社的活动,本来是有些好奇的。

只不过坐了十分钟,她就感受到了一种煎熬。

诗社诗社,自然是读诗,品诗,写诗,一边喝着小酒,一边进行文学上的交流。

本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

奈何乐薇浑身上下都找不出一粒文学细胞。

读诗她还是能读的,只不过读不懂什么意境,而且因为是现代诗,连乐子都找不到。

幸好柳台城也考虑到她的情况,一开始就说了,她这次只负责听着就好。

乐薇听得是一头雾水。

倒是因为有她在,柳台城格外想好好表现一下,认认真真写了诗。

乐薇还能说什么,她又不能一边鼓掌一边叫好,只能矜持笑着说:“不错。”

至于哪里不错,当然是柳台城的字写的不错,俊隽有力,看着真叫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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