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盛寻道:“我想看你打篮球。”
项勤一下子就妥协了,欢喜地道:“那我们就去篮球场。”
趁着盛寻去换衣服的时间,他打电话约了几个以前的球友,定好了碰头的时间,然后自己去换了球衣和篮球鞋。盛寻难得的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一件连帽衫和运动裤,整个人看起来非常青春靓丽,但因为表情的关系,还是能看出他成熟的气质。
两个人没开车过去,而是搭了环城线公交车。上车的时候,项勤原本想投零钱的,却发现盛寻居然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公交卡,连着刷了两次,然后拉着他往后面走。等找到座位坐下,项勤才问道:“寻哥,你怎么还有这里的公交卡?”
“以前办的,因为里面还有储值金额,所以并不会过期。”盛寻将卡塞回钱包里,他钱包是长款的皮夹,也是某个奢侈品牌的,但款式明显更适合女性使用。不过项勤向来觉得以盛寻的气质,就算用女性的东西也一点都不觉得突兀,反而份外合适。项勤视力很好,就这么一瞥间,好像看到他皮夹内放着一张照片,因为不是大头照,轮廓也看不太清晰,根本辨不出到底是谁。
但能被他放到钱包里随身带着,一定是个很重要的人吧?
会是他的那个情人吗?
一想到盛寻还有一个固定的情人,项勤就觉得自己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捏了一下一样。
“情人”在天空球上并不是“交往对象”的另一个称呼,更像是他现在和盛寻这种关系,就是比炮友稍微好听一点的一个说法,彼此之间只贪图肉体上的欢愉,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项勤对这种成人间的关系并不陌生,毕竟他的父亲以前就有众多的情人,就连温婉的母亲,跟现任丈夫产生关系时也是在上段婚姻内,后来她跟项柏离婚了,情人才转变成了她的丈夫。
所以不用嫉妒,他说不定也可以打败寻哥身边其他的男人,最终跟他走入婚姻的殿堂。
项勤在心里给自己加油打气。
盛寻拉了下他的手,“到了。”
项勤这才发现已经到了站,两个人下了车,到了篮球馆的门口,便碰到了约来的球友。对方总共五个人,都是项勤以前在这边认识的,之前好几年没有联络过,前几天才重新聚了聚。
他们年龄相近,身高也都差不多,站在一起跟几堵墙一样高。见面后,项勤给他们介绍了盛寻,当注意到其中一个球友看到盛寻露出异样的眼神后,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有那么点不舒服。
明明对方什么都还没做。
盛寻也跟他们打了招呼,虽然说不上笑意满满,但态度还挺温和。
入场后,因为时间还早,篮球馆里的人并不太多,看台上的人员更是稀稀拉拉的。项勤给盛寻找了一个最佳观战的位置,还特意用纸巾擦了擦座位,“寻哥,你坐这吧。”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