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70章(第1页)

然而事与愿违,门铃声一直响着,在响了两分钟之后才断掉,两个人还没来得及松口气,盛寻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看清来电显示,项勤抿了抿嘴唇,眼底的光亮变得黯淡了许多,“寻哥……”他确实感到慌乱又紧张,宛如跟一个人妻偷情却被对方的丈夫捉奸,而且彼此之间的关系还这么不同寻常。同时他又生出一股勇气来,并且逐渐变得坚定,“不如我们……”

盛寻脸色一白,嗓音都有些变调了,“不行!”

项勤连忙道:“我可以不去上学……”

他话还没说完,盛寻就跳起来捂他的嘴,一边把他往卧室里面推,“不行,不要说这种话,小勤,乖,你进去躲一会,躲进我的衣帽间里,我很快会把他哄走。”他迅速把人推进卧室里,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就连忙关上了门。

拧着门把的手紧了紧,没有听到项勤有开门的举动,盛寻才轻轻松了口气,转身去开大门。

门打开的时候,站在门外等了五分多钟的项柏居然没有露出怒容,英俊的脸上反而还挂着笑意,怀里还捧了一束花,是香槟色的玫瑰,中间放着一只玩具小熊,小熊的胸口嵌着一枚钻石胸针,是蝴蝶翩翩的形状。因为是真钻,哪怕现在没有开灯,也流光溢彩的很璀璨。

项柏将花束推进他怀里,顺手抱了上来,往他的颈边嗅了嗅,轻笑道:“这么久才来给我开门,是在洗澡?还是……有其他的客人?”

盛寻把项勤换下来的鞋子收进了鞋柜里,从玄关上看不出有外来者的痕迹。盛寻没回答他的话,而是问道:“你怎么来了?”眉宇微微皱着,也丝毫没有欢迎的语气。

项柏笑道:“花喜欢吗?”一边顺手把门关上了。

盛寻低头看了看花,很大一捧,每一朵都是水灵灵的散发着幽香味。他家乡的星球太落后,气候也太热,是种不出这么漂亮娇嫩的花朵的,盛寻像是为了跟过去做切割,又或者是喜欢追求以前不曾拥有的东西,所以物质欲严重,也确实是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礼物。所以他尽管不欢迎男人的到来,还是没法挑剔他送的礼物,“我去拿花瓶插起来。”

他刚转身,项柏就从后面抱了上来。项家的人高,皮囊都是一等一的优秀,跟盛寻的体型差刚好,很容易就将他整个人拥进怀里。项柏在他后颈上亲了亲,微微眯起眼,“这么早就洗澡,有约?”

盛寻冷淡地道:“没有约我也洗澡,我喜欢洗澡,有问题?”

项柏就笑了,“没问题,就觉得我来得时间恰好。”

盛寻挣扎起来,“你松开我,我要去拿花瓶。”

项柏没松手,继续巴着他不放,一只手开始不老实的在他身上乱摸,轻易就沿着他开叉的地方摸到他的大腿,并且往腰线的地方进攻,一边用慢条斯理的语气道:“胸针是特意为你定制的,喜欢吗?”

盛寻瞪他,“花都要蔫了。”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