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72章(第3页)

确实是欲仙欲死。

“好舒服……好棒……啊……嗯啊……”盛寻平时并没有那么爱叫床,大多时候他还是能稍微忍住的,但今天却格外兴奋格外欢愉,比平常要热要痒的肠道被一根鸡巴完美摩擦着,无论是力道还是速度,或者是偶尔缓慢再带给他的激烈冲击,都让他爽到不行。他舒服到舌头都胡乱在空气中颤动,膝盖被床单磨成了粉色,肌肤分泌出更多的热汗,空气中都散发着他情动的气息。

项柏笑了笑,一只手压着他的后腰,迫使他的屁股抬得更高,鸡巴用更刁钻的角度重重往小秘书的肠道一顶,又顶出一声撩人的尖叫。“喜欢被我操吗?”

“喜欢……好喜欢……”比起之前回答的模糊和犹豫,这句回答可谓是非常真情实感。

“叫我。”

“老公……老公……喜欢被老公操……啊啊啊啊……”

一声声“老公”似在用刀刮另一个人的心脏,却让项柏满意得不得了。男人体力非常好,真枪实干的喂了他十多分钟,这才缓慢停下抽出大半根阴茎,“换个姿势。”

盛寻很熟练的翻转身体,在夹着体内肉棒不完全脱离的情况下换成了正面体位,然后被男人压了上来,粗长的巨物也再次深深没入他的体内。

这次盛寻没叫那么大声了,因为项柏吻住了他的嘴唇。

两个人接吻也接得很色情,你来我往的,仿佛另类的性交,看得项勤又惊又妒又忍不住记了在心里。换成这样姿势后,项勤没法清楚看到两个人结合的地方,却能听到那激烈的声响,“啪啪”的是肉撞肉,黏糊糊的是抽插间发出的水声,无一不刺激他的心脏和欲望,让他浑身发热,眼睛都变成了充血的状态。

盛寻再一次高亢的淫叫时,竟是又被插射了。

时间持续的差不多,项柏这次没隐忍自己也射了出来。

灼热的精液都被薄薄的套子阻挡住了,盛寻却还是能感觉到它们的温度。高潮的时候,他忍不住用双腿夹住了男人的腰身,爽到眼泪口水都流了出来,舌尖又探出了口腔,僵在空气中许久都没有缩回去。

高潮持续了好一会儿才渐渐散去,项柏握着小秘书的双腿,慢慢将自己的阴茎从他的屁眼里抽离出来,硕大的茎身还带出了一小截粉色的肠肉。

后穴彻底被操开了,一时之间根本合不拢,还在往外流淌透明的液体。项柏摘掉了鸡巴上的套子,随意扔进了垃圾桶里,他显然没有结束的打算,而是把鸡巴凑到小秘书漂亮的脸蛋上蹭,偶尔蹭到他嘴唇上。盛寻会无意识探出柔软的舌尖来舔他,舔着舔着男人又硬了,这次却是自己戴上了第二枚安全套,然后操进了小秘书的嫩逼里。

盛寻被插入的时候还没多大的反应,仿佛还没从上一场高潮里回过神来,但很快他就给予了很激烈的回应,几乎是整个人缠在男人的身上吸着他的鸡巴享受着愉悦的快感,口中还说了更多淫乱到不行的话语。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