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74章(第3页)

盛寻尽管思绪有些乱,但也记得这是自己跟项柏说过的淫言浪语,一想到他跟项柏做爱的时候项勤应该窥见了,羞耻之余,暴露癖却得到了满足,情欲反而变得更汹涌。

项勤问完了也觉得后悔,气氛稍稍有些凝滞,正当他要道歉的时候,盛寻凑过来吻了吻他的嘴唇,脸上露出浅笑,“还有虫子……小勤帮我抓出来……用大鸡巴……啊……”

情欲简直燃烧到了顶点,青年的体力本来就强,失控的状态下操起穴来更是勇猛无比,粗长的阳具次次顶进美人的穴心,再次把他肏得淫水四溅,连淫叫声都没法完整叫出来。

“啊……要坏了……好爽……啊哈……”

项勤满足极了,掐紧盛寻的腰身重重往里面抽插顶弄,汗水滴落在盛寻透亮的肌肤上,同他的汗液混合在一起。“寻哥……寻哥现在变成我的形状了……”

屁眼彻底被操成了圆形的大洞,皱褶反复被撑平,高潮的时候盛寻夹得很紧,紧到项勤都无法将自己的阴茎抽出来,于是干脆大力楔入进去,恨不得将阴囊一起塞入,然后在彻底插严实的时候也射出了自己的精华。

“啊……”

盛寻瞪大了眼睛,舌尖探出,泪水和口水一起流了出来,肉棒射出已经有些稀薄的液体,再次将新换的床单弄湿弄脏。

高潮持续了好几分钟后才缓和下来,两具汗津津的肉体交叠在一处。项勤忍不住去吻盛寻,吻他的眉眼,吻他的鼻唇,最后含着他的舌头温柔舔弄了好一会儿。双唇分开后,盛寻第一句话接近呢喃,“还要……”

他雌穴湿得厉害,项柏恶劣的挤了一些有催情效用的润滑剂进去,虽然量不多,但也足够让这口平日就淫荡的媚穴变得更加饥渴,饥渴到只吃了一次肉棒根本远远达不到餍足的地步。

盛寻舔了下青年的嘴唇,目色迷离,“前面还要……”

项勤呼吸一乱,尽量克制着将阴茎从湿热的洞里抽离出来。安全套已经被弄得乱七八糟了,上面原本的润滑油早已不知道去了哪里,套子外面沾的都是盛寻体内的淫液,里面则坠着一大泡鲜浓的精液。项勤学着父亲的样子把套子摘下来扔进了垃圾桶,但这个举动似乎让盛寻皱了下眉,但美人很快又被他再次勃起的阴茎吸引了注意力。

是的,项勤又硬了。

年轻的肉体精力无限,不需要刻意再次舔弄抚慰,只需要一点点性刺激就又变成了硬邦邦的状态。项勤为自己的情欲感到有些羞涩,眨巴着眼看着盛寻,盛寻顿了一下,便朝他吻了过来,一边摸上他的巨物。

这一次,盛寻把自己的衣服脱掉了。

浑身赤裸布满爱痕却还穿着一条露裆内裤的美人性感又诱人,小穴有些脏兮兮的,阴唇早已被上一个男人的肉棒磨肿了,阴毛也湿的不像话,却更让项勤觉得兴奋。若说上一次知道自己给父亲“戴绿帽子”让他觉得难受又痛苦的话,现在则全部变成了畸形的快感。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