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80章(第1页)

盛寻听到这段话,脑海里冒出“他果然是疯了”的念头来。不熟悉项易的人可能不知道,但他跟项易交往了近三年,中间差不多日夜都在一起,当然清楚这个男人到底有多么大的野心,性格中天生就带着偏执,认定的目标不达到誓不罢休,这种临门一脚却突然反悔的事,着实不是他的性格。

“至于他为什么发疯,你心里不清楚么?”

盛寻冷声道:“我没给过他任何暗示。”他宁愿相信项易是疯了,也不愿意认为他这么做的缘由出自于自己。在他看来,两个人交往的时候情事确实很愉快,相处也算得上舒服,不然不会让他产生“这样过一辈子也可以”的念头。但他没感觉到项易对自己产生过深刻的爱恋,就像自己对待项易也没有很深的喜欢一样。

而且当初要攀附西尔家的时候,不是也毫不犹豫就跑去接近了么?

项柏道:“你们分手,你直接用分手金买下之前同居的房子,这种行为像不像是旧情未了?”

盛寻有些羞恼,“我买房子不是因为这种理由。”

项柏笑了笑,显然不想跟他争辩,只是道:“如果你能把他劝得回心转意,我可以给你一些报酬。”

盛寻简直想骂人,下一秒就利落的把电话切断了。

把手机扔到一边,盛寻听到项易在呕吐的声音,他走过去但项勤没让他进去,折腾了大半个小时之后,里面的水声才停了,项勤道:“寻哥,我帮我哥洗好了,你这里有合适的衣服给他穿一下吗?如果没有的话……”

盛寻道:“我去找。”

即使听到那句话已经过了大半个小时,盛寻的心里还是没有得到平静。他走进自己的衣帽间,打开弃置许久的一个衣柜,捞了一套睡衣出来送进了卫生间里。

项易被扒光了,酒醉让他昏睡了过去,浑身上下湿淋淋的,项勤没用盛寻的毛巾,而是用项易脱掉的湿衣服卷在一起给他擦拭身上的水渍。名牌衬衫并不吸水,擦拭过的地方依然残留着明显的水痕,盛寻扫了一眼,摘下自己的浴巾丢了过去,“用这个吧。”

项勤手忙脚乱的接了过去,盯着盛寻看。盛寻别开头,“我还有新的,明天换新的。”

项勤努力压下心底的异样,认真把项易擦拭干净了,然后用浴巾围在他腰间,“寻哥,把衣服给我吧,我帮我哥穿上。”

“嗯。”

项勤盯着盛寻离开的背影,心脏跟被挠了几下一样,有许多问题想问,但现在都不是好的时机。他伸手把盛寻放着的衣物拿了起来,本来做好了会小了的准备,毕竟盛寻比他们都小了一个号,即便他最大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肯定也会很紧绷,却没有想到抖开放在顶上的那件睡衣,才发现尺码居然符合项易穿的型号。

项勤懵了一下,下意识在衣料上抓了抓,然后就发现这并不是一件新衣服。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