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94章(第3页)

惊愕了好几秒钟,盛寻急急忙忙松开手,大声骂道:“神经病!疯子!疯狗!项易你个王八蛋!我操你妈!”

拇指粗的锁链从男人脖子上松开,松垮垮的搭在他的颈上,一端连着床,另一端连着盛寻的手腕。项易的脖子上出现一圈明显的淤痕,但因为是新痕迹,所以还没显得那么触目惊心。男人的呼吸再次恢复顺畅,脸上的血色也漫了下来,可他却丝毫没管,依旧托着盛寻的臀部,一下重过一下的用鸡巴干他,嘴角露出得意的笑,“我就是疯子,一辈子缠着你不放的疯子!”

盛寻怔怔的,第一次觉得后悔,“我他妈就该拿了你的钱赶紧跑……”

“嗯,幸好你没跑。”

威胁不管用,怒骂也不管用,甚至以生命威胁他也不管用,盛寻知道还剩下一个方式,那就是以自残相逼,可这会没有更好用的东西,他心知不会成功,而且一旦失败,项易有可能彻底锁住他,让他变成一个连排泄都没法自由的人,所以他没有选择这种方式。

在鬼门关走过一遭显然让项易变得更兴奋,鸡巴充血肿胀,硬得比之前还要厉害。盛寻很快受不住他的抽送,身体再次软了下来,虽然说不上迎合,但已经没有了力气再去挣扎反抗。

项易还把他摆成了跪趴的姿势。

阴茎没有抽出,而是以插入的状态生生把他扭转了一圈,带着密集凸点的鸡巴也在他体内摩擦了一圈,爽得盛寻差点要泄身。他的腰塌了,屁股翘了起来,以非常淫荡的姿势,然后在这种姿势下挨了一巴掌。

清脆掌掴声在小小机舱内响起,处在高潮边缘的盛寻品尝到这股熟悉的滋味,身体几乎要崩溃,情动的眼泪也流了出来。

察觉到他的收缩,项易笑了笑,“你果然还喜欢。”他俯下身,往盛寻的肩膀上不轻不重的咬了一口,“你这种癖好,他们两个知道吗?”

盛寻喘息了一声,居然没办法讽刺奚落回去,因为他的身体很鲜明的告诉他他还要。

“寻寻,从来只有我能彻底满足你。”男人露出自负的笑容,扬起手掌,再次朝着那弹软的臀部扇了下去。

力道适中,能让盛寻痛,却也能让他更爽。

夹着鸡巴的媚肉开始疯狂蠕动,盛寻甚至忍不住摇起了屁股,小穴里的水流出更多。项易知道他喜欢,没有吝啬的给他更多,间隔着扇他的骚屁股,一边挺着鸡巴喂他的穴。在这种双重夹击之下,盛寻终于没忍住自己的呻吟,几乎是淌着口水叫了起来,膝盖还在床单上磨蹭,也不知道是想逃离这种恐怖的快感,还是想要更多。

癫狂的性爱在飞行器上断断续续持续了近十个小时才结束,中途项易没忘记给盛寻喂水喂食,等快到的时候,盛寻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了一块好皮肉,满满的都是性爱的痕迹。两个穴更是惨呼呼的被射满了精液,一股一股的,让他全身都充满了腥味。

冗长的性爱也让他疲乏的陷入了沉睡。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