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恋父癖之五(将儿子关进铁笼一个星期,口爆,灌水窒息play,在爸爸面前失禁)(第1页)

17.恋父癖之五(将儿子关进铁笼里一个星期,口爆,在爸爸的面前失禁

今天,儿子苏涵的房间角落里,多出了一个极其狭小的铁笼。

爸爸苏杨将一个一米长,一米宽,一米高的正方体形状的铁笼子,放在了儿子房间的角落里。铁笼子容积只有一立方米,空间十分的狭小,只能容纳一个人四肢蜷曲在里面。铁笼子的正上方和侧边各开了一个圆形的开口,刚好够一个人将头塞出来。

“你将会在这个笼子里待上七天,整整七天!7天,168个小时,10080分钟,604800秒,你都只能一丝不挂的光着身子,赤身裸体的待在这个狭小的笼子里!我亲爱的儿子,你有没有很期待啊?”爸爸一脸坏笑的对儿子说道。

“爸爸,爸爸……可不可以将时间缩短一点啊?三天好不好?七天实在是太长了点吧……”男孩向爸爸撒娇道。

但不可否认的是,男孩的心里其实是有一点隐隐的期待的。

“不行,你必须在这个笼子里待满七天!”爸爸冷酷无情的拒绝了儿子的请求,“现在,将你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

男孩听从了爸爸的命令,迅速的脱掉了自己的上衣,又脱掉了牛仔裤,最后是内裤。

他赤身裸体的站在爸爸的面前,任由爸爸的目光打量。

男孩的身体很美,他的的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垂下,四肢略微有些瘦弱,蜜色的皮肤,简直是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让人想要将他一把推到在地上,然后狠狠地侵犯他,将他操哭,让他哭着说不要。

男人又扔给儿子一个铁制的黑色项圈,命令道,“自己将项圈戴在脖子上。”

儿子听话的接过了项圈,将铁质项圈“咔嚓”一声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项圈的直径要比男孩的脖子略小一点,使得男孩的呼吸有些不顺畅,有一种被卡人住脖子的错觉。

男人拉扯着儿子脖子上的项圈连接着的的铁链,很快将儿子拖拽到了铁笼旁。

男人将铁笼打开,呵斥道,“快点爬进去!”

男孩艰难地爬了进去,在爸爸的呵斥下,男孩不敢磨磨蹭蹭,很快弯下腰,四肢着地,屈膝爬进了笼子里。

男孩弓着身子,低着头颅,坐在铁笼里,他的双手紧紧抱住膝盖,膝盖又紧紧贴在胸口上。由于爬进笼子时太过紧张慌乱,男孩的膝盖爬进笼子时磕出了一块淤青,现在还隐隐作痛,男孩不敢发出叫疼的声音,怕惹得爸爸生气,就默默的用手轻轻的揉着自己青紫破皮的膝盖。

“现在,将你的头部从笼子左侧开口处伸出来。”男人将铁笼的入口的门关上,用锁链给牢牢的锁住。然后又对儿子发号施令着。

铁笼里的儿子艰难而缓慢的移动着,改成了跪趴的姿势,将头部从铁笼左侧的圆形开口伸了出去。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