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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离抱着沈砚的身体,不肯放手:“我要带他一起走,我不能把他留在这里。” 守界者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轻轻一挥袖,青离、沈砚的遗体,还有那方刻了 “离” 字的青石砚,都被莲花灯的光芒包裹着,慢慢升空。
长安城的夜很静,只有老槐树的叶子在风里轻轻晃。青离抱着沈砚,看着脚下越来越小的小屋,看着巷口那棵他们一起走过的老槐树,心里暗暗发誓:下一世,我一定要早点找到你,再也不让你为我受伤,再也不让你离开我。
雪白的狐尾在夜空中轻轻摆动,带着这一世的遗憾与约定,朝着青丘的方向飞去。九世轮回的第一世,以一场生死告白落幕,却也为接下来的八世羁绊,埋下了最深情的伏笔。
第10章 小兵晒黑,将军收亲兵
北宋仁宗年间,雄州边境的风沙总带着股铁锈味。入秋的风卷着黄沙,把军营的 “沈” 字大旗吹得猎猎作响,士兵们穿着厚重的明光铠,在操练场上喊杀震天,每一声都透着生死搏杀的狠劲 —— 辽军的探子三天两头在边界游荡,谁也不知道下一场仗会在什么时候打响。
青离混在征兵的队伍里,站在最末尾。他特意在太阳下晒了半个月,原本冷玉般的皮肤晒成了浅麦色,遮住了狐族特有的白皙;头发用粗布巾扎得紧实,把尖尖的耳廓死死压在鬓角下;身上穿的旧短打洗得发白,袖口磨破了边,手里攥着根捡来的木枪,像极了无家可归、想靠参军混口饭吃的少年。
“下一个!” 征兵的校尉嗓门像打雷,扫了青离一眼,皱起眉,“你这身子骨,扛得动盔甲吗?” 青离确实瘦,肩膀窄,胳膊细,站在一群膀大腰圆的士兵里,像根弱不禁风的芦苇。
青离赶紧挺直腰,声音故意压得粗了些:“校尉放心,我能扛!家里遭了辽兵,爹娘都没了,我来参军,就是想杀辽狗,护着边境!” 这话半真半假 —— 他确实想护着边境,更想护着边境里那个穿着银甲的人。
校尉还想再问,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青离的耳朵在布巾下轻轻动了动 —— 这脚步声,他记了一辈子,哪怕过了一世轮回,哪怕对方换了身份,他还是能瞬间认出来。
青离悄悄抬眼,看见个穿着银甲的将领走过来。他比唐代时高了些,肩膀更宽,下颌线绷得紧实,眼神锐利得像出鞘的刀,腰间悬着柄长佩刀,刀柄上刻着个清晰的 “守” 字,在黄沙里泛着冷光。他走过来时,操练场上的士兵都下意识收了声,连风都好像静了些 —— 这就是边关副将沈砚,年纪轻轻却打了七场胜仗,是整个雄州军营的定心石。
“王校尉,新兵怎么样?” 沈砚的声音低沉,带着军人特有的干练,目光扫过征兵队伍,最后落在了青离身上。他也觉得这少年瘦,却注意到他的眼睛 —— 琥珀色的,亮得惊人,不像普通流民那样怯懦,反而透着股韧劲儿。
“回将军,这小子说想杀辽狗,就是身子骨弱了点。” 校尉回话。
哥怎么了,就是喜欢,玩火怎么了,暖和! 保证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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