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7. 击杀11计划1
这颗星球的首府被人们称为花鹿堡,因为庭院里养了许多花鹿。经常有政客的午饭被鹿偷吃,pi股被鹿啃了之类人们喜闻乐见的新闻流出来,叫久了“花鹿堡”就变成了官方称呼。
花鹿堡是个宏大的现代建筑,有四个开口,分别是外交入口,内务入口,访问入口,还有一个入口通往花鹿堡北面的首府博物馆。
首府博物馆是一座相对独立的建筑,只有一条走廊与内府——官员们办公的地方——相连。人们可以在博物馆参观这颗星球的历史,每周还有政客过来做公众演讲。
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没有政治背景或首府邀请函的“公众”,你想绕过严苛的身份检查,从而进入花鹿堡的话,博物馆是唯一的入口。
这一天上午,一支有老有少的参观队伍被导游机器人带进了博物馆中。博物馆内部设计得十分错落有趣,空中到处都是全真影像,为民众做着执政科普。队伍里的小孩子看到互动游戏就开始乱跑。不远处的舞台上一个政客正在演讲,周围围着一圈人。那是财政助理海格尔,一个胖得很有幽默感的男青年。
那支刚刚进入博物馆的队伍还勉强没有散开,在这条队伍的边缘有一个高挑的青年,随着大流慢慢走着。他有些走神,撞到了一名博物馆志愿者,向他轻声致歉。
青年继续往前走着,不动声色地将一张准入卡塞进了口袋。那个志愿者很快就会发现自己遗失了些什幺。
青年长相普通,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套低调的灰色西服。头发自然又整齐,看起来像个刚毕业的小记者。他走得很慢,一会儿就落在了队伍后面。
“你的右边。”他眼镜边框的通话器里传来了艾斯嘉达的声音,“走廊的尽头有储物室。”
青年神态自然地脱离了队伍,在装模作样的参观中接近了那条走廊,并在谁都没有注意的情况下走了进去,用准入卡打开了那间储物室。他灵活地转身进去,门后是一摞一摞的宣传资料,一些展示终端之类的。艾斯嘉达接着说:“看到你前面的另一扇门了吗,打开它,有货运电梯。坐到3楼,然后左转。”
青年顺利地完成了一系列动作,左转后,停下了脚步。在他的面前除了一面雪白的墙,什幺也看不见。那面墙突兀地矗立在走廊尽头,白得一尘不染,每一寸都在炫耀着它不自然的存在。
“等等,怎幺回事,”与他共享视野的艾斯嘉达自言自语,“图上显示是一道通往内府的走廊。……查尔斯,有人来了。”
那个青年——对容貌做了手脚的塔齐托——迅速躲进了洗手间里。
“那道墙是做了伪装的通道入口,”塔齐托看了眼手中的志愿者准入卡,将它随手丢弃。他问:“博物馆管理员的身份可以通过吗?”
“等等,给我点时间。”对面传来艾斯嘉达飞速敲击键盘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她说,“没用,这里所有的员工都属于博物馆,没有前往内府的授权。”
“你能打开那道门吗?”
“不是不行,但这里防护等级很高,等我打开你已经因为留宿博物馆而上社会新闻了。”
从博物馆潜入是唯一接近11先生的途径。但去不了内府他们什幺事也干不成。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