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里番十六?龙卷的学习(第6页)

“荒芜坟冢之界,卑微渺小的生者,你有何索求……”

听到声音在心底响起的瞬间,坎伯雷有些意外,他本来只准备随机召唤一个混沌生物,没想到竟然召唤到了一个具有理性意识的混沌生命,可以用心灵感应来交流!

混沌本身随时变化,没有恒定的形体,也不会有明显的智慧,只会有类似本能的交流。没想到,这次竟然能召唤到一个具有高度智慧的可以交流的混沌生物,就像随便买个彩票中了大奖一样少见。

“伟大的混沌存在啊,请接受我献上的祭品,赐予我对等的法术。”坎伯雷以心灵感应回应道。他也不敢和混沌生物接触太久,时间太久,魔法师可是有陷入疯狂的危险。

“些许祭品,只能让我响应你的呼唤,若非你的行径愉悦了我,我并不会现身。”心灵感应中,传来混沌的回答。这回答直接在心底浮现,所以坎伯雷清楚感觉到,其中渐渐升起的愤怒。

更令坎伯雷意外的是,这个献祭魔法阵本身使用了红色魔晶,是混沌与虚空中各种异类怪物的最爱,已经是极好的祭品,现下,这个混沌生物竟然还不满足?

坎伯雷将龙卷抱起来,让龙卷的双腿盘在腰上,他拿出红色魔晶粉末的袋子,扔进了魔法阵之中。

那眼睛形状的漩涡滚动了一下,却反而旋转的更加剧烈。

祭品不够?!

坎伯雷顿时脸色阴沉,他感觉到了混沌生物的愤怒,召唤混沌生物是异常危险的行为,因为它们并没有理智和公平可言,一旦得不到满足,很可能会反过来从召唤者身上夺去需要的祭品。

就在坎伯雷急剧思索该怎幺办的时候,黑龙尼德霍格从他的肩膀游出,张嘴吐出了一点微小如尘埃的黑色小点,落入了混沌的眼眸中。

坎伯雷立刻感觉到了对方的巨大愉悦,魔法阵内升起了磅礴的混沌之力,如同灰色的浓雾,却又时刻在消逝,仿佛能够吞噬万物。

这巨大的愉悦同时传递给坎伯雷,坎伯雷抱着龙卷,前所未有的快感让他的灵魂都感到战栗,龙卷同样泛着白眼,在这一刻得到了巨大的快感。

七月世界的意志短暂地浮现,但是似乎察觉到了这里的异样,迅速消退了。而最终代替七月世界在龙卷身上留下图腾的,却是那神秘的混沌意志。

坎伯雷和龙卷疲惫地倒在了地上,过强的快感让两人都射出了大量的精液,地面上狼藉一片,坎伯雷都感觉到了虚脱般的疲惫。

龙卷已经昏了过去,他的身上却浮现出灰黑色的神秘图腾。而坎伯雷,也同样得到了混沌意志赐予的魔法。

~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