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26章(第1页)

沈月灼听完,倒也没失望,有条不紊地联系上盈致资本的联系人后,才说:“我当然知道。”

褚新霁要是那么容易搞定,还能叫高岭之花么?

-

行程的最后一天,褚新霁在苏黎世停留,并非公事,因此随行的团队先一步转机回国,只有赵特助陪伴左右。

苏黎世的秋季拍卖会上每年都会有许多藏品两箱,褚新霁早前就关注了两枚胸针,本欲从卖家那直接商谈收购,但对方的货品已经经过了专业的评审定价,不便违约撤回。

拍卖行派专车将褚新霁接送过来,戴着白手套一袭西装革履的侍者将他引至拍卖中心的雅间,无需抛头露面参与竞价,并且在一锤定音前,还有特殊的竞价权力,私密性极佳。

路凛正百无聊赖地看着拍卖台两侧屏幕上滚动的竞价金额,见到褚新霁阔步走来,步履生风,两人依次落座。

“霁哥,刚才有块表挺不错的,可惜你来晚,错过了。”

褚新霁不甚在意,接过工作人员恭敬递来的拍品名单,指尖落在那两枚蓝宝石胸针的图片上,“我只为它。”

路凛闻言,调侃:“听说你为了这两枚胸针大费周章,送给母亲我倒是可以解,还有一枚送给你弟弟女朋友的母亲,是不是太过隆重了?”

两人是在MIT攻读硕士学位时认识的,路凛那时只是盈致资本路家不受待见的私生子,褚新霁的事业正值高速发展期,路凛曾贡献过不少人脉,而后,褚新霁也为他的夺权助了一臂之力,顺成章地成了挚友。

褚新霁挚友并不多,除却一同长大的贺成屹,也就只有路凛。

路凛熟知褚新霁冷淡的个性,能让他上心的事并不多,除却对家人足够好外,其他方面可以说得上是无情。

褚新霁指腹漫不经心地摩挲着杯沿,眼眸轻掀,“她不是阿泽的女友,注意一下你的言辞。”

路凛没察觉他眉宇间散发的阵阵霜冷,却也知道褚沈两家的婚约,褚清泽他也见过几次,嘴里说着对那位沈小姐无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情谊或许当局者迷,他们这些年长几岁的旁观者自然看得出来。

路凛笑:“不过你对沈家倒是挺照拂的,话说沈小姐工作室在做的那个游戏,你是真的打算投资营销,还是只是解人家小姑娘的燃眉之急?”

褚新霁:“她的策划案我看过,后期稍加修改,也未必不是一个赚钱的项目。”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