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这句直白的夸奖一下子点燃了苏道巫的心跳,原本憋在心里的几句气话一下子消失不见,转而化为上涌的气血,不一会儿他竟害羞得满脸通红,长手长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
他这青涩毛孩子的反应让面前的两个“老油条”看得津津有味,彼此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沈笙的笑里更多的是长辈对晚辈的疼爱与自豪而施雪桐的笑里却着些耐人寻味。他眼皮半遮,懒洋洋地露出半只漆黑的瞳仁,仿佛正高高在上地评判什么。
“你怎么不学学人家,”浑然不觉的沈笙用手肘戳了戳身边的人,“人家比你这老油条纯真多了。”
施雪桐伸出手抵挡他的“攻击”,手掌包住他的手肘趁机摸了上来。沈笙早就完全习惯了他光明正大地揩油,这点动手动脚完全不放在眼里。
“我大学的时候不够纯真吗?”施雪桐哼哼地小声道。
“不,你大学时就已经很油腻了。”沈笙一脸嫌弃地看着他,“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永恒的包装能力,就问问你那些同学,谁能想到施雪桐还能成为‘谦谦君子’的代表?”
流.氓代表还差不多。
“小笙真过分。”今天不知道第几次说这句话,施雪桐笑眯眯地直接从后往前搂住了沈笙,毫不忌讳地将头放在他的肩膀上,“不过这一点也是你可爱的地方。”
如果不是顾忌着苏道巫还在面前,沈笙真的很想一如既往地给身后那个无赖一个大白眼。天知道他究竟造了多少孽才惹来这么一个大麻烦。
施雪桐出身科班,毕业于被誉为华国影视戏剧类目大学TOP1的桦都戏剧学院。很不巧,沈笙的母校也是那里。他俩虽不是同一个专业,却是同一届入学,并且都在大一时参加了同一个话剧社,从此结下了多年的孽缘。即使是在两人走上台前幕后完全不同的两个道路之后,这份孽缘竟也还一直保持着。
沈笙很想斩断就是了。
如果非要让他客观地去评价施雪桐,沈笙只能给予一个并非贬义的评价:可怕。他第一眼见到施雪桐时,他表现得就是所有人都认识的那个施雪桐,彬彬有礼,谦逊温和,待人绅士,优雅得如同一株君子兰。
然而在某次沈笙不慎看到了施雪桐面带灿烂笑容地将社团里另一个迟到的同学骂哭之后,沈笙这才猛然发现这人压根就不是什么君子兰,而是一颗仙人掌虽然本人听说之后非要沈笙改成带刺的玫瑰,可沈笙还是守住了自己的节操。
究竟是怎么和这家伙熟悉起来的……时间太长,沈笙已经不太记得了。从关系上来说,他并没有把施雪桐当做自己的知心好友,而施雪桐想必也是如此。可明明身价过亿,这位当红明星却总是偷偷跑进他的家里美名其曰“放松休息见见最亲爱的小笙”。
他就没有考虑过被狗仔拍到之后会给自己带来多少麻烦吗?!
当然,这个问题去问本人也不会得到任何解决方式,反而回以一个热情的拥抱与一句真心实意的开心话:“那不是更好吗小笙”
真是谢了您嘞!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