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64章(第1页)

在训练一年后,方哲与凌旭宇分配到了同一个宿舍。因为都是A班,两人经常一起上下课,久而久之就变得形影不离。然而两人之间的关系却并不像朋友那么简单。从出身家世学历等各方面出发,方哲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练习生,而凌旭宇却不一样,他明显出身于一个家境优渥的家庭,才艺与见识都比方哲高出不少。

方哲曾短暂地敬佩过他一段时间,然而相处久了,他却发现凌旭宇性格之中却也显现出了一些缺点。他看似平易近人,实际上却非常瞧不起A班以外的练习生,甚至也瞧不起A班中出身普通家庭的练习生,时常会在私下对着方哲大肆批判别人。

方哲虽然看不惯他的行为举止,可却又因为凌旭宇总能带来一些内部消息而无法下定决心与他疏远。在凌旭宇透露出自己有点门路,以后可以带他一起出道之后,方哲更是一度成了任他呼来唤去的「朋友」。

乔一树进步极大的这件事,就是在他为了出道心中忐忑不安到了极点时,凌旭宇主动说给他听的。

“他说乔一树与我的排名很接近,很可能乔一树马上就要取代我的位置了,”方哲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愤恨,“虽然他总是吹自己有门路绝对能够出道,但是我也认为他其实根本就没办法影响所有导师的意见。所以在他怂恿我‘只要乔一树出点事不就没办法挡路了吗’的时候,我心动了。”

……教唆行凶他可真够厉害的。

“我有时候不懂他到底在想什么。从一开始凌旭宇就觉得自己绝对能出道,平时课也不怎么去上。他是有天分的人,不去上课也能唱跳很好,又有唐老师帮他兜着可他有时候,就像是为了戏弄我一样,总是会说一些让我心神大乱的‘内部消息’。”

将事情梳理一遍,清清楚楚地说给沈笙听,方哲忽然之间也明白了什么他很有可能,是被人牵着鼻子走了。

“是我蠢,才会相信他的话,”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心中的悔恨,方哲低下头捂住脸,“我真不敢相信我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情……是我错了。”

不仅仅是他,在听完他的叙述之后,沈笙也陷入了沉默之中。

凌旭宇,居然是这样的人吗?

“沈先生……”

在谈话的最后,方哲问他,“凌旭宇会出道吗?”

收起心中复杂的情绪,沈笙坚决地摇了摇头,生平第一次对一个人生出如此大的厌恶:“不,他不配。”

从根就坏掉的嫩芽,又如何能成长为参天巨树?

上辈子的事情他可以就当做一个惨痛的教训既往不咎,可这辈子,他绝对不可能再让这个人害了所有人。

方哲最后是被低调地开除出了公司。沈笙看在他最后心生悔意,主动认错的份上,便也没有将这件事情对外宣扬出去,只说他是主动离开。走之前方哲还对他说要继续努力,他那副重新恢复了坚定的模样让沈笙很是欣慰。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