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41章(第1页)

还没到傍晚,沈玄青扛了铁锨跟长锄,陆谷拿着小点的锄头跟他一块儿去了河边,挑了个合适的地段两人就挖起坑来,好弄个水塘出来给鸭子游水,山里的河流长,要是它们顺着河往下走了,陆谷找都找不到。

在清溪村的时候,因村里鸭子多,怕游远了被人逮走,也怕跟别人家的鸭子混在一起,遇到那爱占便宜的,就算能把鸭子要回来还得多费口舌,所以沈雁就常在水塘里放鸭子,若她闲着不用打鸡草,才看着鸭子在河里游一阵。

沈玄青用铁锨划了个两丈见方的地儿,这水塘真不小了,他们就七只鸭子,足够在里头扑腾。

挖土坑是个力气活,往深里挖肯定费工夫,哪怕陆谷也弯腰挥锄头,今天也是挖不完的。

山里石头多,幸好老猎户当初挑的这地方不错,河边和林子这一片土多,往下挖很少能碰到山岩,他俩运气也算好,只挖到些小石头,搬开就好了。

待太阳往西边沉,陆谷先回去做饭了,沈玄青卷着衣袖继续干活,无论使锄头还是铁锨,在他手里看着就有力,行动间胳臂上的肌肉像是铜浇铁铸,体格比寻常汉子健壮多了,而且不乏俊美之感。

炊烟升起,陆谷锅里热了馒头,正在切菜切肉,就算山里阴凉,生肉也放不了太久,要赶早吃了才新鲜。

他跟沈玄青在山里常吃鱼跟打的鸟,沈玄青弹弓打得准,常常能带回打下来的鸟雀,野兔跟山鸡等野物能卖钱,鸟雀打下来多半是死的,就自己吃了,也见个荤腥。

不过比起这些东西,乡下人一年到头舍不得吃喝,大多都爱吃肥点的,还是油脂多的猪肉更让人觉着香,陆谷也不例外,而沈玄青过了两三年的苦日子,同样如此。

陆谷用秋辣子炒了肉,肉多又足,还拌了一个菜瓜,清脆解腻,两碗菜够他俩吃了。

在这种深山林里需得多小心,天刚擦黑一点,沈玄青就回来了,没在外头多留。

三条狗都进来后,他放下门槛关好院门,用粗树干结结实实顶上,趁这会儿功夫,陆谷把饭菜都端到桌上了。

洗完手进到堂屋一看今晚有肉吃,沈玄青便到厨房拿了碗,倒了小半碗酒来。

他坐下后还问陆谷:“尝尝?”

陆谷摇摇头,酒味辛辣,他喝不了的,沈玄青也不勉强,吃着肉自己小酌了这半碗。

山风和煦,酒足饭饱的滋味让人倍感心安,好日子也不过如此了。

待夜里盥漱了躺下,沈玄青抱着陆谷,又闻到那样温软的气息,明明只喝了那么点,喝时不见的酒意这会儿微醺起来,让他心尖发痒又发热,一翻身便将人压在底下。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