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75章(第3页)

歇了一会儿后,沈玄青起身到板车上卸东西,陆谷和卫兰香也帮着搬。

这次的猎物看起来不多,就七八只活的山鸡和野兔,但沈玄青常背的那个大竹筐里,有整整二十五张狐皮,六张不好看的杂毛狐皮,余下的十九张好皮子里有两张银狐皮,比赤红色的更值钱。

为打这些狐皮,他在山里跑了许多地方,苦累不说,一双旧鞋给磨损破了,补都不好补,那双鞋也确实够旧的,干脆就给扔了。

卫兰香摸着银狐皮嘴里不住咂声,对陆谷说道:“我可听人说了,府城那些老爷夫人就爱穿这银狐皮,再贵也买得起。”

沈玄青想起鞋子的事,就问道:“娘,我鞋破了一双,家里还有没有?”

“有,我给你做了两双厚的一双单的,还有一双正在纳鞋底子,够你穿。”卫兰香说着就看向沈玄青双脚,还想要是能补的话再补补。

沈玄青知道她在想什么,说道:“那双太旧我扔了,鞋底薄了,走山路划脚,鞋面也补过一次,这次破的洞大,脚趾头都包不住戳在外面,若不是戳破的时候离院子不远了,走道都不好走。”

卫兰香一听,便点头道:“那确实不好补,扔就扔了,娘再给你多做几双新的。”

待卫兰香看过后,沈玄青把狐皮又塞回大竹筐拿下来了,改天去府城卖,比在丰谷镇价钱高,枸杞跟野澡珠没搬下来,明天一早要去镇上卖,陆谷鞠了两捧野澡珠出来给家里留着,能用一段时日,卫兰香她们就不用上山去找了。

厨房里纪秋月炒菜了,倒进锅里刺啦一声响,翻炒起来很快就熟了,油炒的菜就是和水煮不一样,直飘香味。

除了一碗炒秋菜,因着沈玄青爱吃鸡蛋,纪秋月还给他俩炒了盘鸡蛋,再有一碗油香麻辣的炸辣椒,这一顿吃得很不错了,到最后连炒鸡蛋的盘子沈玄青都掰了块馒头擦干净了。

给他俩热的是白面馒头,白软可口,鸡蛋残渣和盘子底的油沾在馒头上黄亮亮的,沈玄青自己没吃,递给陆谷了。

油渗进馒头里,一口咬下去油咸入味,还有一点鸡蛋,别提多香了。

——

早集上的人照旧很多,今天板车东西拉的少,沈玄青明显很轻松。

山鸡兔子这种偏小的野物很好卖,野澡珠卖得也比较快,到后面人少后剩两只山鸡一只兔子,沈玄青估摸着医馆开了,就推着板车带陆谷先往米铺那边走。

热门小说推荐
妖孽学霸

妖孽学霸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杀杀人,泡泡妞

杀杀人,泡泡妞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苍白之环

苍白之环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折骨成凰

折骨成凰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私人瑜伽教练

私人瑜伽教练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被温柔攻养大后

被温柔攻养大后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