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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过很多男人,漂亮的,很漂亮的,而洗净铅华的秋末属于更漂亮的那一个。
毕竟现在是一个赤裸裸看脸的时代,而作为作者拔丝香蕉笔下的主角,秋末除了要有一个曲折又悲惨的身世,还要有能够吸引男人的漂亮的过分的美貌。
有些人的美是圣洁高尚,让人不敢直视不敢亵渎的美,而秋末的美是非常让人有征服欲的那一种。他像是个无比脆弱的精巧的小玩意,如同传世的古董花瓶,又像是开放又瞬间凋零的昙花,美得让人心惊。
还没有经过人事的小纯洁尚且美成这样子,贪花好色的李大头能被黑化的秋末迷得七荤八素,把心肝肺都掏出来也没什么。
方亦有点能够体谅读者一边被虐得嗷嗷直叫又忍不住想看主角被虐身虐心的心情了。
方亦在这个世界的这身体才十六岁,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可以结婚娶太太的年纪,面对衣服松垮垮穿在身上,露出雪白的胸膛自慰的小美人,方亦的小兄弟便对人家先硬为敬。
不过谁让方亦内里是个上过无数次高速的老司机,他欣赏了一番美人的情态,然后当场就发作了:“李四,给我滚进来,这人怎么进我房间的?”被他喊做李四的男人带着一脸的谄媚滚了进来,虽然他喜欢的是大波的女人,但看着床上的美色也是不免看直了眼,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这哪里来的阿猫阿狗,竟然敢爬到少爷床上去!我这就叫人把他给拖出去!”方亦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随手拿起身边软塌上叠好的毯子,丢到床上,刚好把秋末全须全尾的给罩住:“爷让你赶他走了吗?”方亦这笑起来的样子,和大少爷还真有几分相似,作为管家的李四打了个哆嗦,毕恭毕敬地问:“那您的意思是?”“把我搁在库房里那个红木匣子给我拿来,以及明天早上,我要知道,是谁把这男人送进来的,你底下这些人,该管教了。”就算他把秋末给上了,他也不可能因为这件事给李大头什么好处。
今天一个下人能为了银子把秋末送到他房间里,搞到不起,明日就有人把想杀他的人送到房间来。
李四应了下来,为了讨好方亦似,他亲自去给他拿了东西,来回都是用跑的,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方亦看了眼匣子里的东西,然后把人给赶了出去,这会秋末的身体因为药物的缘故已经难受得浑身都红透了,他是个不知人事的雏儿,哪里尝过这种霸道的药物滋味。
虽然人在戏班子里,隐隐知道些龌龊事,甚至还不慎瞥见过这清泉镇某个有钱人家的太太和演武生的师兄颠鸾倒凤,但他自己未曾经历过这种事情,甚至连遗精都未曾,更别提用手抚慰了,只觉得浑身如置火海,特别是那羞人的部位,更是难受得要命。
他紧紧地闭拢着双腿,一边像小兽一样难受得呜咽,一边本能得摩擦着那又细又白嫩的双腿,似乎想要从这样的感觉中得到那么一星半点的快感。
明明是纯洁无比的少年,却在药性的作用下做着如此淫靡不堪的事,也不知道李大头哪里寻来的好药,他瞧着秋末,这会应当还是有意识的。
他用手指挑起这么貌美少年的下巴,然后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就敢爬到我床上来?”秋末睁着那双迷茫陆离的眼神,认出了眼前这位小少爷。他在戏台上咿咿呀呀的唱戏,这位无比金贵的小少爷则坐在看台上看戏,他隐隐约约记起来和李大头的约定,但想着自己突然变得奇怪了的身体,又窘迫地并紧了腿,嗫嚅着:“方,方小少爷,我认得您,你就是今天袁家班的主顾,我们也是来给您唱戏的。”“不,要你们给我唱戏的是李大头,是他把你送过来的?你是自己想要爬爷的床?”方亦当然很清楚,是李大头把他给送过来,但他还是要这么问一句。
秋末染着红晕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他这个时候还不是,被算计而黑化的秋末,光是听到李大头的名字,就忍不住心生畏惧,也不知道是因为方亦年轻又长得好,不像是个能欺负他的,他软软的央求说:“是李大头,他说,要是我不来给您做牛做马,方少爷您是好人,您把我收下吧。”他是依稀记得,方少爷还给了条毯子给自己盖上,想来是个好心的小少爷。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秋末从床上挣扎着起身,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少爷,秋末求您了,我给您为奴未婢!我很能吃苦的,我什么都会做!”他其实很清楚,戏子是下九流的东西,但好歹是自由身,奴婢就不一样了,那是主人家的东西,即便被打死,巡捕房也不会追究。可现在班主已经不要他了,比起当可以做他爷爷的李大头的十九房姨太太,他宁愿听方小少爷使唤,再累也没关系,至少人是站着的。
方亦觉得有点好笑,他并不认为李大头会把这人送来给自己当奴婢:“李大头是怎么和你说的?”秋末夹紧了自己的腿,喘了一声说:“李大头,他说要我来伺候您。”秋末从小在戏班子长大,接触的最多的也都是那些戏文,他这个时候还小,还不知道伺候的另一重含义。
方亦有点觉得对这么个纯洁的男孩下手似乎太过分了些,但想着不下手又不符合自己的人设,放弃这个尤物又很可惜,叹了口气说,:“他说的伺候,可不是指的这种。”他顿了顿,有些不怀好意的打量着秋末:“既然你说什么都能做,那就做给我看吧,站起来,把你的衣服脱干净。”秋末用软绵绵的两条腿撑着着自己的身体艰难地站起来,然后当着方亦的面把衣服解开,缀着许多补丁的衣服如同落叶一般,一件件轻飘飘的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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