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那双充满灵性,能够将死亡之物赋予新生的双手,一次又一次地沾满温热的鲜血;他那双能看见世间斑斓色彩的眼睛,被一层灰蒙蒙的雾遮挡,再也看不清前路;他一天比一天更疯癫,着迷地趴在血淋淋的石壁上描绘着壁画的每一寸线条,那围绕着神庙熊熊燃烧的火焰仿佛在灼烧他的大脑,吵闹,吵闹,如此吵闹,让他一刻不得安宁。
直到父亲将一位贵客带到他面前。
倒在地窟深处蜷缩着身体不停抽搐的孟次十指染血,伤痕深可见骨,那是刻刀留下的痕迹,是他不眠不休创作的证明。
一双白皙干净的手抓住他的头发,像拎起一只待宰的牲畜一般将他的头抬起来。孟次的大脑仍旧一片混乱,疯狂的絮语在耳边嗡嗡作响。他目光呆滞,眼神空洞地望着这个外表光鲜亮丽的少年,他正笑吟吟地看着他,那不带丝毫温度的冰冷视线划过他的皮肤,像是在估量着货物的价值。
“这个状态……他撑不了太久,我需要改造他。”
沉重麻木的头颅再次重重落在泥水里,孟次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倒在少年的脚边,双眼无神地望着父亲的鞋子,那双鞋看上去干净整洁,和肮脏发臭的自己截然不同。
少年轻柔愉悦的声音再次响起,模模糊糊,断断续续地传到已经快再次失去理智的黑岛孟次耳中,“当年数十位能工巧匠费尽心血才将神庙修建完成,而他只用了一年竟然就能复原到这个程度……该说不愧是护阵人的血脉吗?你该值得自豪的,这孩子比你们全部人加起来都更有价值。”
他的父亲,他那从来高高在上的父亲,以一种他从未见过的谄媚态度低声应和着那少年的话,小心翼翼的样子简直卑微到尘土里,“哪里哪里……黑岛家都是仰仗您的庇护才能幸存至今,孟次他随您处置”
“这可是你的亲儿子,你舍得?”
“哈!不过是私生子而已。”父亲漠然讥讽的话语像是一把利剑,将他本就奄奄一息的灵魂刺得千疮百孔,“能为家族牺牲,是他的荣幸。”
于是获得殊荣的孟次便像一只被剥皮洗净送上流水线的牲畜一样,被送到了少年的面前。
后来的事,他记不清了。
只记得很痛,哪里都痛,黑色的污泥从他的眼耳口鼻中灌入,他甚至无法发出一声惨叫,只能安静而驯服地受着折磨。
“真丑陋啊。”少年如此感叹道,语气温柔,耐心地安抚着因为恐惧而瑟瑟发抖的孟次,“我来给你换一副皮囊吧。”
等一切结束,他又被送回了白窟山庄,生活一如往常,和之前没有任何区别。他的脑子像是被割裂成了两半,一半清醒,一半混沌,他像个寄居在自己身体内的旁观者,只能默默地看着那颗丑恶肮脏的种子以自己的血肉作为肥料,慢慢发芽生长。
有时候,他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个面容清秀,衣冠楚楚的陌生人,一股难言的愤怒几乎要从胸口喷薄而出。他想大叫,想发泄,想将这个怪物从自己身-体里赶出去!
但现实却是,他只是对着镜子机械式地勾起嘴角,一板一眼地调整好领带,又保持着这个刻板如面具的温和表情走出了盥洗室。
学霸分为三种,第一种高级学霸,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比如袁隆平、高琨; 第二种传奇学霸,他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自身涉及的领域,对整个时代产生影响,比如费米、图灵; 第三种神级学霸,他们影响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如爱因斯坦、牛顿。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妖孽,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远超群伦,在其他领域同样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费曼是65年诺贝尔奖得主,也一名出色的鼓手; 尼尔斯·波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丹麦AB队的守门员; 当然还有薛定谔,除了那只著名的猫,还有无数让人艳羡不已的风流韵事。 而吕丘建正是要成为这第四种学霸。...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火药已经发明了数百年仍旧没有淘汰,是因为这数百年里人类面对的敌人都是人类自己,杀人,一颗子弹就够了。只有当人类的敌人不再局限于自身,矛与盾的较量才算刚刚拉开帷幕——“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只有神,才能对抗神……么?”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是精神分裂》《我真的不想成神啊》等等...
隆中风雪最盛的那天,陆九爻死在难民的嘴里,他们饿到发疯,啃食她的血肉,撕扯她的肢体……她是将门独女,师从青云道人,武能使剑弄枪,文能驱符制药,拨琴御画,是整个隆中最优秀的女娘。那日,太子挂帅出征,整个侯府都葬送在了滚滚黄尘的汉阳关,陆九爻毁了半张脸,豁出性命送他回京,只因他说,待他荣登宝典,她便是那中宫皇后,母仪天......
作为女性的私人瑜伽教练,从林枫工作那一刻起,美女便再也没有停过……4w0-51009...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